象齿焚身的成语故事
拼音xiàng chǐ fén shēn
基本解释焚身:丧生。象因为有珍贵的牙齿而遭到捕杀。比喻人因为有钱财而招祸。
出处先秦 左丘明《左传 襄公二十四年》:“象有齿以焚其身,贿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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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象齿焚身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成语 | 历史出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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吠影吠声 | 清 梁启超《管子传》第一章:“而后之陋儒,并孟子之所以自信者而亦无之,乃反吠影吠声。” |
斩草除根 | 先秦 左丘明《左传 隐公六年》:“为国家者,见恶,如农夫之务去草焉……绝其本根,勿使能殖。” |
新仇旧恨 | 唐 韩偓《三月》:“新愁旧恨真无奈,须就邻家瓮底眠。” |
扫地出门 | 清 李绿园《歧路灯》第84回:“有七八年的,也有三四年的,也有昨年的,也还有几次利息还过的。要是清白扫地出门,总得两千两。” |
鼠凭社贵 | 南朝 梁 沈约《恩幸传论》:“曾不知鼠凭社贵,狐藉虎威,外无逼主之嫌。” |
紫陌红尘 | 唐·刘禹锡《元和十年自朗州承召至京,戏赠看花诸君子》诗:“紫陌红尘拂面来,无人不道看花回。玄都观里桃千树,尽是刘郎去后栽。” |
又红又专 | 邓小平《在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》:“绝大多数科学技术人员热爱党、热爱社会主义,努力同工农兵相结合,满腔热情地对待自己从事的科学技术工作,作出了成绩……就整个说来,不愧是我们工人阶级自己的又红又专的科学技术队伍。” |
存而不议 | 唐·独孤及《仙掌铭并序》:“后代揭厉于玄踪者,聆其风而骇之,或谓诙诡不经,存而不议。” |
草菅人命 | 明 凌濛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第11卷:“所以说为官做吏的人,千万不要草菅人命,视同儿戏!” |
正身明法 | 《晋书 元帝纪》:“二千石令长当袛奉旧宪,正身明法,抑齐豪强,存恤孤独,隐实户口,劝课农桑。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