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汉代拟定和发出文件谓之写移。
⒈ 汉 代拟定和发出文件谓之写移。
引《居延汉简甲乙编·释文》:“居延 都尉卒人写移如律令。”汉 《张景造土牛碑》:“延熹 二年八月十七日甲申…… 宛 令右丞慴告追皷贼曹掾 石梁 写移,遣 景 作治五驾瓦屋二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