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腕骨。
引宋 朱熹 《跋郭长阳医书》:“乃能直指高骨为关,而分其前后,以为寸尺阴阳之位。”清 周亮工 《书影》卷二:“从鱼际至高骨一寸曰寸,既曰关,既曰尺也。”《医宗金鉴·四诊心法要诀下》:“诊人之脉,高骨上取,因何名关,界乎寸尺。”注:“凡诊人之脉,令仰其手,视掌后有高骨隆起,即是关部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