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第宅。
引《后汉书·宦者传序》:“府署第馆,棊列於都鄙,子弟支附,过半於州国。”《新唐书·独孤及传》:“师兴不息十年矣,人之生产,空於杼轴,拥兵者第馆亙街陌,奴婢厌酒肉,而贫人羸饿就役,剥肤及髓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