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军籍。
引唐 李翱 《平原郡王柏公碑》:“贞元 二年 淮西 平,詔曰:‘休勋茂伐,书於竹帛,戎籍乃为裨将副,非所以褒功宠德也。’”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·内阁二·陈飞》:“近日 吴中 有一 顾 姓者,初应募在戎籍,后得异人传授,云一日夜可千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