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计庭”。
⒉ 宋代置三司使统领财赋事务,故称三司为“计廷”。
⒈ 亦作“计庭”。 宋 代置三司使统领财赋事务,故称三司为“计廷”。
引宋 王珪 《代叔父光禄卿乞致仕表》:“中簉计廷,晚官卿寺。”宋 王安石 《贺庆州杜待制启》:“树繢计庭之司,飞荣书殿之秘。”宋 晁补之 《代韩太中乞致仕表》:“盖尝选贰计廷,进躋諫省,间因便殿,数侍清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