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指御史。
⒉ 宋代指提点刑狱,即后之按察使。
引《新唐书·元稹传》:“宰相以 稹 年少轻树威,失宪臣体,贬 江陵 士曹参军。”
⒉ 宋 代指提点刑狱,即后之按察使。
引清 钱大昕 《廿二史考异·宋史五·职官志七》:“宋 人称转运为漕司,安抚为帅司,提点刑狱为宪司,提举、常平为仓司,故有漕臣、帅臣、宪臣之目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