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守护山林的官。
⒈ 守护山林的官。参见“衡鹿”。
引《汉书·食货志上》:“若山林藪泽原陵淳卤之地,名以肥磽多少为差。有赋有税。税谓公田什一及工商衡虞之入也。”《国语·周语下》“林麓散亡” 三国 吴 韦昭 注:“谓无山林衡虞之政也。”《宋书·明帝纪》:“古者衡虞置制,蝝蚳不收,川泽产育,登器进御。”宋 王浍 《感遇》诗:“两虎鬭中野,利乃归衡虞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