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qīn yì
注音ㄑ一ㄣ 一ˋ
繁体侵軼
⒈ 亦作“侵佚”。
⒉ 侵犯袭击。
⒊ 谓越权行事。
⒈ 亦作“侵佚”。
⒉ 侵犯袭击。 《左传·隐公九年》:“北戎 侵 郑。
引郑伯 御之,患 戎 师,曰:‘彼徒我车,惧其侵軼我也。’”
杜预 注:“軼,突也。”
《后汉书·南匈奴传论》:“自是匈奴得志,狼心復生,乘閒侵佚,害流傍境。”
清 魏源 《明代食兵二政录叙》:“虽有北 韃 南 倭 之侵軼,兵不致亡也。”
吴晗 《灯下集·阵图和宋辽战争》:“若捍御不及,即有侵轶之患。”
⒊ 谓越权行事。
引唐 元稹 《告畬三阳神文》:“农劝事时,赏信罚必。市无欺夺,吏不侵軼。”
清 端方 《请改定官制以为立宪预备折》:“如此则部臣疆吏於其权限内应行之事,无所用其推諉;於其权限外侵軼之事,无所施其阻挠。”
梁启超 《各国宪法异同论》:“行政、立法、司法,三权鼎立,不相侵軼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