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居丧期满。古代除去丧服后才能参与吉礼,故称。
引晋 傅咸 《理李含表》:“世祖 之崩,曾不数旬,释然即吉,引古绳今,闔世皆应有贬。”《宋书·谢弘微传》:“即吉之后,犹未復膳。”
⒈ 居丧期满,除去丧服。
引《宋书·卷五八·谢弘微传》:「檀越素既多疾,顷者肌色微损,即吉之后,犹未复膳。」《南史·卷七四·孝义传下·荀匠传》:「匠虽即吉,而毁悴逾甚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