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邻居。
引唐 皇甫枚 《三水小牍·王公直》:“所由领 公直 至村,先集邻保,责手状皆称实,知 王公直 埋蚕,实无恶跡。”明 邵璨 《香囊记·起程》:“贫穷患难,亲戚相救,婚婣死丧,邻保相助。”《红楼梦》第八六回:“知县掛牌坐堂,传齐了一干邻保、证见、尸亲人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