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chóng qīn
注音ㄔㄨㄥˊ ㄑ一ㄣ
繁体重親
⒈ 婚姻之家复结婚姻,俗说亲上加亲。
⒉ 祖父母与父母的并称。
⒊ 兵书上指多次重金收买对方人员,引为己用。
⒈ 婚姻之家复结婚姻,俗说亲上加亲。 《史记·外戚世家》:“吕后 长女为 宣平侯 张敖 妻, 敖 女为 孝惠皇后。
引吕太后 以重亲故,欲其生子万方。”
⒉ 祖父母与父母的并称。
引《金石萃编·汉郃阳令曹全碑》:“收养季祖母,供事继母,先意承志,存亡之敬,礼无遗闕。是以乡人为之谚曰:重亲致欢。”
⒊ 兵书上指多次重金收买对方人员,引为己用。
引《六韬·文伐》:“凡文伐有十二节……八曰赂以重宝,因与之谋,谋而利之,利之必信,是谓重亲,重亲之积,必为我用,有国而外,其地大败。”
⒈ 有姻亲关系的亲戚,又再结亲。
引《史记·卷四九·外戚世家》:「吕后长女为宣平侯张敖妻,敖女为孝惠皇后。吕太后以重亲故,欲其生子万方。」
⒉ 祖父及父母两代。
引汉·无名氏〈郃阳令曹全碑〉:「收养季祖母,供事继母,先意承志,存亡之敬,礼无遗阙。是以乡人为之谚曰:『重亲致欢』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