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编撰接续。
引《汉书·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序》:“哀 平 之世,增修 曹参、周勃 之属,得其宜矣。以缀续前记,究其本末,并序位次,尽于 孝文,以昭元功之侯籍。”《后汉书·百官志序》 刘昭 注引 汉 胡广 《小学汉官篇注》:“盖法有成易,而道有因革,是以聊集所宜,为作詁解,各随其下,缀续后事,令世施行,庶明厥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