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分别究析事物之理。
引《庄子·天下》:“惠施 多方,其书五车,其道舛驳,其言也不中。歷物之意,曰:‘至大无外,谓之大一;至小无内,谓之小一。’”歷,一本作“厤”。 陆德明 释文:“厤,古歷字,本亦作‘歷’。分别歷説之。”章炳麟 《訄书·订文》:“歷物之意,志念祈嚮之曲折,其变若云气,而言或以十数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