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六瑞之一。古代子爵诸侯所执之玉。
引《周礼·春官·大宗伯》:“以玉作六瑞,以等邦国。王执镇圭,公执桓圭,侯执信圭,伯执躬圭,子执穀璧,男执蒲璧。”郑玄 注:“穀,所以养人;蒲为席,所以安人。二玉,盖或以穀为饰,或以薄为瑑饰,璧皆径五寸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