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丈夫称妻子,犹言孩子他妈。
⒈ 丈夫称妻子,犹言孩子他妈。 常 为 乞 之子,故 乞 称其妻曰“常 之母”。
引《公羊传·哀公六年》“陈乞 曰:‘ 常 之母有鱼菽之祭。’” 唐 徐彦 疏:“正以妻者己之私,故难言之,似若今人谓妻为儿母之类是也。”
⒈ 丈夫称自己的妻子。
引《公羊传·哀公六年》:「常之母有鱼菽之祭」句下汉·何休·解诂:「正以妻者己之私,故难言之,似若今人谓妻为儿母之类是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