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审问查验。
引宋 洪迈 《夷坚乙志·龙世清梦》:“温州 判官 高敏信 来,置院鞫勘。”《宋史·刑法志三》:“令监察御史每冬夏点狱,有鞫勘失实者,照刑部郎官,直行移送。”《元典章·刑部二·狱具》:“外巡尉捕盗官提获盗贼,随时发与本县公座推问是实,解本州府再行鞫勘施行,不得转委吏人及弓手人等拷问。”清 徐士鸾 《宋艳·耿直》:“侍郎忽省前过,知其 文氏 妾,恐有所请,就庭下直面鞫勘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