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佛教语。所解的义理。
引隋 智顗 《四教仪》卷一:“夫教是能詮,理是所詮,故因理设教,因教显理。”章炳麟 《建立宗教论》:“彼以此五尘者亦有能詮,亦有所詮。此法尘者惟有能詮,絶无所詮。”
1.命运永远都那么无情,岁月在他的身上留下更多的影子了,那布满老茧的双手,那饱经沧桑的面庞,倔强的他,不甘示弱的他,他是我无法用任何语言所诠释的,华丽不是和他,朴实无华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