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持守符节。谓不辱君命。
引《左传·文公八年》:“司马握节以死,故书以官。”唐 杜甫 《郑驸马池台喜遇郑广文同饮》诗:“燃脐 郿坞 败,握节 汉 臣回。”明 刘若愚 《酌中志·内臣职掌纪略》:“其有 桀 犬,婴此汤罗,衔鬚义愤,终乎握节,各狥所奉,咸有可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