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zhǔn zòu
注音ㄓㄨㄣˇ ㄗㄡˋ
⒈ 君主批准臣属的奏章。
⒈ 君主批准臣属的奏章。
引《水浒传》第二回:“仁宗 准奏,赏赐 洪信,復还旧职。”
《儿女英雄传》第四十回:“奏上时,朝廷准奏有旨,不但地方上的风俗责成他整顿,便那省的文武大小官员,但有不守官箴,不惜民瘼的,一并准他一体奏参。”
⒈ 古代称皇帝答应官员的建议或要求为「准奏」。
引《西游记·第二九回》:「那国王闻知是唐朝大国,且又说是个方上圣僧,心中甚喜,即时准奏。」
《红楼梦·第一七、一八回》:「本上之日,奉朱批准奏:次年正月十五上元之日,恩准贾妃省亲。」
1.准奏,张文远原就是朕的八拜之交,加封为一品相国大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