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与山巨源绝交书》鉴赏
原文
康白:足下昔称吾于颍川,吾常谓之知言。然经怪此意尚未熟悉于足下,何从便得之也?前年从河东还,显宗、阿都说足下议以吾自代,事虽不行,知足下故不知之。足下傍通,多可而少怪;吾直性狭中,多所不堪,偶与足下相知耳。闲闻足下迁,惕然不喜,恐足下羞庖人之独割,引尸祝以自助,手荐鸾刀,漫之膻腥,故具为足下陈其可否。
吾昔读书,得并介之人,或谓无之,今乃信其真有耳。性有所不堪,真不可强。今空语同知有达人无所不堪,外不殊俗,而内不失正,与一世同其波流,而悔吝不生耳。老子、庄周,吾之师也,亲居贱职;柳下惠、东方朔,达人也,安乎卑位,吾岂敢短之哉!又仲尼兼爱,不羞执鞭;子文无欲卿相,而三登令尹,是乃君子思济物之意也。所谓达能兼善而不渝,穷则自得而无闷。以此观之,故尧、舜之君世,许由之岩栖,子房之佐汉,接舆之行歌,其揆一也。仰瞻数君,可谓能遂其志者也。故君子百行,殊途而同致,循性而动,各附所安。故有处朝廷而不出,入山林而不返之论。且延陵高子臧之风,长卿慕相如之节,志气所托,不可夺也。吾每读尚子平、台孝威传,慨然慕之,想其为人。少加孤露,母兄见骄,不涉经学。性复疏懒,筋驽肉缓,头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,不大闷痒,不能沐也。每常小便而忍不起,令胞中略转乃起耳。又纵逸来久,情意傲散,简与礼相背,懒与慢相成,而为侪类见宽,不攻其过。又读《庄》、《老》,重增其放,故使荣进之心日颓,任实之情转笃。此犹禽鹿,少见驯育,则服从教制;长而见羁,则狂顾顿缨,赴蹈汤火;虽饰以金镳,飨以嘉肴,愈思长林而志在丰草也。
阮嗣宗口不论人过,吾每师之而未能及;至性过人,与物无伤,唯饮酒过差耳。至为礼法之士所绳,疾之如仇,幸赖大将军保持之耳。吾不如嗣宗之资,而有慢弛之阙;又不识人情,暗于机宜;无万石之慎,而有好尽之累。久与事接,疵衅日兴,虽欲无患,其可得乎?又人伦有礼,朝廷有法,自惟至熟,有必不堪者七,甚不可者二:卧喜晚起,而当关呼之不置,一不堪也。抱琴行吟,弋钓草野,而吏卒守之,不得妄动,二不堪也。危坐一时,痹不得摇,性复多虱,把搔无已,而当裹以章服,揖拜上官,三不堪也。素不便书,又不喜作书,而人间多事,堆案盈机,不相酬答,则犯教伤义,欲自勉强,则不能久,四不堪也。不喜吊丧,而人道以此为重,已为未见恕者所怨,至欲见中伤者;虽瞿然自责,然性不可化,欲降心顺俗,则诡故不情,亦终不能获无咎无誉如此,五不堪也。不喜俗人,而当与之共事,或宾客盈坐,鸣声聒耳,嚣尘臭处,千变百伎,在人目前,六不堪也。心不耐烦,而官事鞅掌,机务缠其心,世故烦其虑,七不堪也。又每非汤、武而薄周、孔,在人间不止,此事会显,世教所不容,此甚不可一也。刚肠疾恶,轻肆直言,遇事便发,此甚不可二也。以促中小心之性,统此九患,不有外难,当有内病,宁可久处人间邪?又闻道士遗言,饵术黄精,令人久寿,意甚信之;游山泽,观鱼鸟,心甚乐之;一行作吏,此事便废,安能舍其所乐而从其所惧哉!
夫人之相知,贵识其天性,因而济之。禹不逼伯成子高,全其节也;仲尼不假盖于子夏,护其短也;近诸葛孔明不逼元直以入蜀,华子鱼不强幼安以卿相,此可谓能相终始,真相知者也。足下见直木不可以为轮,曲木不可以为桷,盖不欲枉其天才,令得其所也。故四民有业,各以得志为乐,唯达者为能通之,此足下度内耳。不可自见好章甫,强越人以文冕也;己嗜臭腐,养鸳雏以死鼠也。吾顷学养生之术,方外荣华,去滋味,游心于寂寞,以无为为贵。纵无九患,尚不顾足下所好者。又有心闷疾,顷转增笃,私意自试,不能堪其所不乐。自卜已审,若道尽途穷则已耳。足下无事冤之,令转于沟壑也。
吾新失母兄之欢,意常凄切。女年十三,男年八岁,未及成人,况复多病。顾此悢悢,如何可言!今但愿守陋巷,教养子孙,时与亲旧叙离阔,陈说平生,浊酒一杯,弹琴一曲,志愿毕矣。足下若嬲之不置,不过欲为官得人,以益时用耳。足下旧知吾潦倒粗疏,不切事情,自惟亦皆不如今日之贤能也。若以俗人皆喜荣华,独能离之,以此为快;此最近之,可得言耳。然使长才广度,无所不淹,而能不营,乃可贵耳。若吾多病困,欲离事自全,以保余年,此真所乏耳,岂可见黄门而称贞哉!若趣欲共登王途,期于相致,时为欢益,一旦迫之,必发狂疾。自非重怨,不至于此也。
野人有快炙背而美芹子者,欲献之至尊,虽有区区之意,亦已疏矣。愿足下勿似之。其意如此,既以解足下,并以为别。嵇康白。
赏析
这封信分为五段,层次、脉络分明。
第一段开门见山,说明绝交的原因,开篇劈头就是“吾直性狭中,多所不堪,偶与足下相知耳”,“足下故不知之”。交友之道,贵在相知。这里如此斩钉截铁地申明与山涛并不相知,明白宣告交往的基础不复存在了。接下去点明写这封信的缘由:“恐足下羞庖人之独割,引尸祝以自助,手荐鸾刀,漫之膻腥,故具为足下陈其可否。”这里“越俎代庖”的典故用得很活。此典出于《庄子·逍遥游》,原是祭师多事,主动取厨师而代之。嵇康信手拈来,变了一个角度,道是厨师拉祭师下水,这就完全改变了这个故事的寓意。嵇康特别强调了一个“羞”字:庖人之引尸祝自助,是因为他内心有愧,因为他干的是残忍、肮脏的事情。他就一下子触到了山涛灵魂中敏感的地方。这个典故用在这里,具有“先声夺人”之妙。行文用典,历来有“死典”、“活典”之别。象嵇康这样,随手拈来,为我所用,便上成功的佳例。至此,与山巨源的基本分歧,明白点出,下面就进一步发挥自己的看法。
第二段,作者高屋建瓴,提出人们相处的原则。文中首先列举出老子、庄周等十一位历史人物,借评论他们的事迹阐发了“循性而动,各附所安”的原则。表面看来,嵇康这里对出仕、归隐两途是无所轩轾的,且以“并介之人”推许山涛,但联系上文一气读下,就不难体味出弦外之音。既然在那样的时局中,做官免不了沾染鲜血,那么出仕者的“本性”如何,自在不言之中了。于是,推许成了辛辣的讽刺。当然,这种讽刺是全然不动声色的,而对方却心中明白、脸上发烧。古人有“绵里针”、“泥中刺”的说法,指的就是这种含蓄的讽刺手法,在阐述了“循性而动”的一般处世原则后,作者笔锋一转:“且延陵高子臧之风,长卿慕相如之节,志气所托,不可夺也。”指出人们根据气节本性选择的人生道路是不可强行改变的。这是承上启下的一笔。
第三段便描述起自己的本性和生活状况来。他写了自己极度懒散的一些生活习惯后,使用了一个比喻:“此由禽鹿,少见驯育,则服从教制;长而见羁,则狂顾顿缨,赴蹈汤火;虽饰以金镳,飨以嘉肴,逾思长林而志在丰草也。”真是形象之极!禽即擒字。作者自比野性未驯之鹿,他对山涛说:不错,出去做官司可以得到“金镳”、“嘉肴”——富贵荣华,但那代价我也是知道的,那要牺牲掉我最宝贵的东西——“逾思长林而志在丰草也”,因此,我宁赴汤蹈火,不要这富贵的圈套。写到这里,不必再作抽象的议论,作者就已把自己的浩然正气,大义凛然的人生态度,以及不与恶势力妥协的立场,生动地描摹出来了。
然而,作者并不肯就此置笔。
第四段,他进而举出阮籍受迫害之事,指出自己与朝廷礼法的矛盾更为尖锐。嵇康把这些矛盾概括成九条,就是很有名的“必不堪者七,甚不可者二”。这九条排比而出,滚滚滔滔,一气贯注,丝毫不容对方有置喙的余地。嵇康自己那种“龙性谁能驯”的傲岸形象也就随之呈现到读者的面前。这“七不堪,二不可”,用我们今天的眼光看,似乎狂得过分一些,而在当时,一则疏狂成风,二则政治斗争使然,所谓“大知似狂”、“不狂不痴,不能成事”,所以并不足怪。在这一大段中,作者渲染出两种生活环境:一种是山涛企图把他拉进去的,那是“官事鞅掌”、“嚣尘臭处,千变百伎”、“鸣声聒耳”、“不得妄动”;一种是他自己向往的,是“抱琴行吟,弋钓草野”、“游山泽,观鱼鸟”。相形之下,孰浊孰清,不言而喻。至此,已把作者自己的生活旨趣及拒不合作的态度讲得淋漓尽致了。特别是“非汤武而薄周孔”一条,等于是和名教,以及以名教为统治工具的司马氏集团的决裂宣言。这一条后来便成了他杀身的重要原因。
下面一段转而谈对方,以交友之道责之。在列举了古今四位贤人“真相知”、“识其天性,因而济之”之后,作者使用了欲抑先扬的手法。他讲:这个道理只有通达的人才能理解,当然您是明白的了。初看起来,是以“达者”相许,然而下面随即来了一个大的转折:“不可自见好章甫,强越人以文冕也;已嗜臭腐,养鸳雏以死鼠也。”这简直就是指着鼻子在骂山涛了:我原以为你是够朋友的“达者”,谁知道你却象那强迫越人戴花帽子的蠢家伙,象那专吃臭尸烂肉的猫头鹰一样。这两句话骂得真够痛快,正是嵇康“刚肠疾恶”本色的表现。如果说开篇处的讽刺还是绵中之针的话,这里则是针锋相对了。由此可以想见作者命笔之际,愤激愈增的心情。
最后,作者谈了日后的打算,表示要“离事自全,以保余年”。这一段锋芒稍敛。因为他是一时风云际会的领袖人物,是司马氏猜忌的对象,故不得不作韬晦的姿态。但态度仍坚定不移:“一旦迫之,必发其狂疾,自非重怨,不至于此也。”可说是宁死不合作了。而对山涛鄙夷之情,犹有未尽,故终篇处又刺他一笔:野人有以晒背为快乐,以芹子为美昧的,想献给君王,虽然一片诚意,但也太不懂事理了,“愿足下勿似之”。又是不动声色,而揶揄之意尽出。
刘禹锡说:“八音与政通,文章与时高下。”《与山巨源绝交书》正是魏晋之际政治、思想潮流的一面镜子。《绝交书》直观地看,是嵇康一份全面的自我表白,既写出了他“越名教而任自然”,放纵情性、不受拘羁的生活方式,又表现出他傲岸、倔强的个性。然而,《绝交书》的认识意义并不止于此。一方面,我们可以从嵇康愤激的言词中体会到当时黑暗、险恶的政治氛围;另一方面,嵇康是“竹林七贤”的领袖,在士人中有着很高的威望和相当大的影响,因此,《绝交书》中描写的生活旨趣和精神状态都有一定的代表性,部分反映出当时社会风貌和思想潮流。
嵇康简介
唐代·嵇康的简介
嵇康(224-263,一说223-262),字叔夜,汉族,三国时期魏国谯郡铚县(今安徽省宿州市西)人。著名思想家、音乐家、文学家。正始末年与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学新风,主张“越名教而任自然”、“审贵贱而通物情”,为“竹林七贤”的精神领袖。曾娶曹操曾孙女,官曹魏中散大夫,世称嵇中散。后因得罪钟会,为其构陷,而被司马昭处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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