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经查,民警发现该售假窝点已搬迁至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,实际出资人、负责人为刘某迎,王某、彭某亮二人为窝点挂名老板,并不负责管理窝点内任何事务。
2.经过接触,民警发觉包内装有沉甸甸的尺状硬物,随即警觉了起来。